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6号)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鼓励教学系部、教辅部门的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申报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院可申报的项目类别及限额
1.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限额申报2项
2.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限额申报1项
3.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限额申报1项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限额申报50项
5.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限额申报4项
6. 精品课程项目。我院拟申报2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项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在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
二. 院内评审及推荐办法
对所申报的项目,如未超出限额的,教务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即可推荐申报。如申报项目超出申报限额的,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三. 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请各项目申报人登陆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信息管理平台(https://gjc.gdedu.gov.cn/zlgc;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另发),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于2013年3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013年3月10日前接到教务处通知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提交后,再将修改完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3月1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人:付文玉 夏泉源 电话:23382607
附件:1-11 《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