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大力推广课程思政改革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营造深化课程思政改革的良好氛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本科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和展示材料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现面向各教学单位征集课程思政改革优秀案例,并择优遴选优秀案例推荐至省教育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案例内容及类型
(一)案例内容
课程思政改革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
(二)案例类型
1.综合类:包括但不限于学院、专业在课程思政改革方面的制度建设、经费投入、组织实施、典型选树、支持保障、主要成效、推广共享情况等。
2.典型人物类: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个人或教师团队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理念、教学投入,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教学成就、代表性教学事迹等内容,可以适当增加学生反馈、师生互动、媒体宣传报道等方面内容。
3.典型经验类:包括但不限于学院、专业、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在推进课程思政改革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典型经验,特别是如何结合专业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如何结合课程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如何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课程思政改革有何特色创新等。
二、案例名额与要求
各教学单位至少推荐1个优秀案例(学校优先考虑获评为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的相关案例)。案例文稿限1000字内,有适当图片支撑(案例提供图片不超过5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M(不带有第三方logo)不接受视频材料。
案例标题务求简洁明确,并突出案例的典型特色。
三、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须于10月20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到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提交到行政楼216,电子版以“教学单位名称+推荐教师姓名+案例名称”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至csxyjyk@163.com):
1. 优秀案例两种文件格式doc版和PDF版各一份(见附件2)。
2. 本科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征集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关海仪、刘国威(电话:23382607)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征集本科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和展示材料的通知.pdf
东莞城市学院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