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对接教育部“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四新”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申报项目调整情况,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批)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见下表。
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其他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
(二)课程教研室项目负责人一般由教学名师或者专业骨干教师充任,负责人近三年有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项目。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计划实施所依托的主要专业应为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
(三)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次相对应的质量工程项目:
1.近三年内主持的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不通过或申请终止的;
2.近两年内主持的项目验收暂缓通过的。
(四)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项目研究。
(五)各类申报项目须符合学校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结题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立项程序
(一)教学单位评选推荐。教学单位须根据本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全面统筹和规划,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申报者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本单位通过择优遴选后向教务处推荐。
(二)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将对申报者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公布立项。公示通过的项目,学校正式发文公布为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资助范围。
四、立项原则
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实践导向。
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1月15日前登陆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校内登录网址为:http://10.20.208.202(账号及初始密码为工号)。校外登录需通过VPN:https://vpn.ccdgut.edu.cn(账号及初始密码为工号,登录后点击“科研管理系统”进入)。
有关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詹少威老师(联系电话:23382036,QQ:124685477)。
请各单位将《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csxyjyk@163.com邮箱。
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提交项目建设任务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并填报《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第二批)申报汇总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国威,电话23382607。
附件:
附件3 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第二批)申报汇总表.xlsx
东莞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