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凡我校在职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建设,且建设周期内在岗的,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各类别项目负责人职称要求详见《东莞城市学院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
(2)已有1项在研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项者本次不可再申报同类别的质量工程项目;已有2项或以上在研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课程思政项目)未结项者本次不可申报;
(3)近三年内主持的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课程思政项目)验收不通过、申请终止或近两年内主持的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课程思政项目)验收暂缓通过,本次不可申报。
2.项目管理:项目一般应当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属所在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3.建设目标、内容、周期:各类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4.项目验收:建设周期届满时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及申报指南的建设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的重要参考。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见下表。
三、申报立项程序
(一)教学单位评选推荐。教学单位须根据本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全面统筹和规划,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申报者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本单位通过择优遴选后向教务处推荐。
(二)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将对申报者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公布立项。公示通过的项目,学校正式发文公布为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资助范围。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电子版和《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以“部门名称+2022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发送到jyk@ccdgut.edu.cn邮箱。
(二)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及《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提交至行政楼216。
(三)截止报送时间:2022年10月8日下班前。
联系人:施运欣、关海仪,电话23382607。
附件1 东莞城市学院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pdf
东莞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