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2024】60号《关于选派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赴境内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部审核,现推荐我校12名同学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赴深圳大学联合培养,最终录取结果由对方学校决定,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5天。
受理单位:教务部
联系人:余桢峰
电话:23382611
地址:行政楼211办公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赴境内深圳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名单的公示.pdf
东莞城市学院
教务部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