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4]112号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订购和发放工作通知
各学生单位:
经学院研究决定,学生教材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起将由学生先行订购,采用教材供应商现场售书的方式进行发放。为了保证学生教材订购和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学生单位负责对所属学生班级做好以下事项的解释与通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2014 -2015学年第二学期起,学生教材由学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订购方式,需通过学院教材供应商统一订购教材的,请按学院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不通过学院教材供应商统一订购教材的,需自行通过其他方式保证上课用书。
二、 学院统一订购和发放教材流程
1、 开课单位报订教材至教材科,
2、 教材科按学生行政班导出各班 《教材订购表》,
3、 需在学院教材供应商处购买教材的学生在《教材订购表》对应教材处签名订购
4、 教材供应商根据各班《教材订购表》确定的数量采购教材
5、 开课前各班班长以班为单位,收齐教材款到指定地点现场购书
三、学院统一订购和发放教材注意事项
(一)出版教材
1、学期末教材科统一将各学生班级下一学期的《教材订购表》打印好,并发放到各学生单位,由各学生单位组织学生班级按具体要求签名确认订购教材;
2、学生签字确认订购的教材不得退订,否则教材供应商不再受理退订同学的教材订购事宜;
3、教材订购后因特殊原因更换教材的,按原教材订购学生名单订购和发放教材;
4、开学后原未订购教材而需要补订教材的,由学生与教材供应商直接联系,教材有库存的供应商直接售书;教材无库存的,一种书补订数量超过50本供应商方接收补订申请。
5、学院不再统一收取教材费预收款,学期开学前教材科根据各班订购教材的数量和种类统计费用后通知到各学生单位,由各班班长负责收取整班教材费用,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以班为单位统一到教材供应商处交费并购买教材。
(二)自编讲义
1、以班为单位开设的必修课或限选课如有课程选用自编讲义的,各班按《教材订购表》的要求签名确认订购讲义的数量,将自编讲义的订购结果于19周周一到19周周五报到学院自编讲义印刷处(地址:城院北门建新路3号南南文印,电话:13537310429,城院短号:660429),交付自编讲义印刷费用,并于学期开学前一天到自编讲义印刷处领取讲义。
2、全院选修课程教材为自编讲义的,请需订购讲义的选课学生于19周周一到19周周五自行到自编讲义印刷处交费订购,并于学期开学前一天到自编讲义印刷处领取讲义。
教务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