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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18265    发布时间: 2021-11-04 00:00:00.0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近三年内立项或结项但未升级的校级质量工程、教改项目中遴选推荐。校级项目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且符合今年计划推荐类别的项目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申报:

1.近三年来(自2018年度验收开始计算),负责人有主持项目按照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项目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3.所主持项目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4.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未校内结题验收又重复申报;

5.不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同一教师本年度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7.其他应予限制申报的情况。

二、项目类别、数量及建设重点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结合我校现有项目建设布局及未来发展规划,计划推荐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共5项、教改项目7项,项目类别、数量及建设重点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计划推荐数

质量工程项目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0-1

校企联合实验室

0-1

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0-1

课程教研室

0-1

现代产业学院

0-1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0-1

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0-1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研究性教改

2-5

实践性教改

2-5

(一)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的类别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的按照《关于组织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 38号)要求完成申报工作,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立项后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在此不需要重复申报。

(二)申报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请对照(附件1)做好申报工作。其中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对应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类型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初审后汇总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到教务处,经教务处资格审核、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后,确定2021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平台上填报并上传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要求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1月15日下午17:30前提交项目建设任务书纸质版(见附件1,一式5份)、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2,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6)。同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的形式命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sxyjyk@163.com

(二)工作联系人:刘国威,联系电话:23382607。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任务书.rar

附件3: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东莞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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